B=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得分。
基本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左右。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加强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各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绍兴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源头管控精细化、收集过程专业化、处置能力匹配化、高压严管常态化。2019年底前,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检测,落实相关质量控制要求。加快完成重点企业用地风险筛查,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全面开展采样检测工作。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或农业两区中,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已查明列入严格管控类且难以治理修复的耕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加强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管,督促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一个基础即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核心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整治和减排,根据重金属减排新要求,扎实完成年度重金属减排任务。第五十五条【风险防范措施】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一)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又未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可以参照先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执行。(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六十九条【违规使用农药罚则】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农药的,责令改正。设施开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开放工作指南开展开放工作,每月至少设立一个开放日。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十五条【环境监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工作。
进入国家确定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时,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燃油。新增环境监测制度、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环境污染防治协议制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河长制、细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有效。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在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禁止新建分散燃煤设施。第五十九条【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每年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别实施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措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络信息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第七十二条【船舶污染防治罚则】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船舶进入大连港口国家确定的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使用岸电的,由海事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无主的工业固体废物,由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第十六条【规范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对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未完成的,应当向本级或者市人民政府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第五十七条【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大连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其基础信息、排污信息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三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第四十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本市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第八十七条【执法主体责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属于中心城区的,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环境保护、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制定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改造和限制使用的具体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委托期间,不免除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第五十六条【环境信息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获取相关的环境信息,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答复。
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重点排污单位、产业园区以及建筑工地、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自动监测结果。(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第二十六条【中止供电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因严重违法排放污染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的,以及经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其作出责令停业、关闭决定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中止对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供电。
经批准的环境功能区划应当向社会公告。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交的技术报告或评估意见负责,并不得收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任何费用。
第五十四条【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第八十六条【不予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雨水排放口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区(市)县编制的环境功能区划应当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辐射管理工作。鼓励其他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因此,2017年开始,大连市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出发,对《条例》再次进行了全面修订,新《条例》共七章84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噪声污染防治基本原则】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排放的环境噪声符合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四)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滞后或者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第三十六条【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港口、码头以及船舶制造、维修、拆卸等用海单位应当防止污染物、废弃物进入海域,并负责清除本单位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第二十七条【环境污染防治协议制度】本市推行环境污染防治协议制度。